各二级学院:
为落实《易倍网页版登录入口,易倍(中国)第二课堂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(试行)》(校字[2021]30号)文件之规定。学校定于2022年11月启动20级、21级、22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的申请认定工作,现将具体工作内容和流程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安排
1.学生申请,材料初审(11月30日—12月8日)
各二级学院成立学分认定工作组,指定负责人。
由各院辅导员组织学生学习《易倍网页版登录入口,易倍(中国)第二课堂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(试行)》、《第二课堂成绩认定细则工作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细则”,见附件)。学生根据实施细则填写学分申请认定表》(以下简称“认定表”)并准备佐证材料。辅导员审核佐证材料原件,认定学分,归总材料。
2.认定学分,院内公示(12月9日至12月14日)
辅导员完成认定及统计工作,提交本院认定工作组负责人。在院内对认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后于14日以前提交学工部备案,并由学工部提交创新创业学院。
3.学校组织认定(12月15日—12月31日)
由创新创业学院代表学校进行学分认定的复核工作。认定结果于12月31日报送教务处备案,学生学分认定表的电子版、纸质版及佐证材料扫描电子版存放在创新创业学院备查。
4.学分预警(2023年1月1日—1月9日)
各学院针对学分不足2分的同学进行预警,督促学生尽快根据实施细则补齐相关佐证材料。
5.成绩录入教务系统(2023年1月1日—3月10日)
创新创业学院完成学分认定后,将最终成绩导入到教务系统中后可供学生查询。
创新创业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
2022年11月28日